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與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主辦、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協辦的「2009台灣社區
影像研討會︰影像的在地紀錄、生產與社會實踐」,於11月5日(四)、6日(五)、7日(六)
假「台北之家-光點台北」舉辦。
在研討會討論互動中,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研究生王玨提到文化局要求紀錄片創作者以拍
花博會為參加電影節之交換條件之突兀事件。
在文化公民進場:打造多元參與的台北電影節 一文中披露:
。。。。長久以來,台北電影節就僅僅是選一個國外城市為影展年度「主題」的電影節(例如今
年的主題城市為柏林)並依此作為選片以及規劃相關座談活動的方向,而不去觸碰「台北」這個
城市所面臨的種種都市發展議題。這樣的策展規劃,是因為影展僅被視為城市的行銷工具、影展
只著重影像部分的專業考量,因而只把台北當成是個辦影展的舞台背景而已。此種策展思維無法
連結上市民的生活經驗與認同,反而讓這個影展成為一個打造「無地方感」(sense of
placelessness)的影展。。。。
台北的電影節,上演的是外國城市的電影,當國人要求要有地主國地主城市的電影時,又被要求
限定政府欽定議題,是否我們又回到專政時代,「民主」這兩個字,是否已在台灣不聲不響的死
去???
王玨::(以下文字稿係發言人王玨提供)
台北電影節作為一個以城市之名的影展,在其規劃上一直看不出影展與台北的關係,今年甚至取
消了和市民最有關係的台北主題獎。 經九個NGO組織聯署陳情,終於在11月2日規畫會議中,文
化局長表示願意恢復台北主題獎,可是卻是跟手機業者以贊助經費的方式合作,以市民拍攝花卉
博覽會作為徵件的主題。 這個粗暴的決策,無異於把市民當作一頭牛被剝三層皮。
被剝第一層皮所指的是,台北電影節的經費是來自於市民所納的稅金,但是台北主題獎這個單
元,在整個影展當中一直處於邊緣,不被重視的位置,也無享有合理的經費分配。
同時台北主題獎被賣給電信業者後,所得到的贊助經費也是用在電影節的其他單元上,而不是用
於此。
再者,花卉博覽會在規劃的過程有違環保的理念,文化局利用市民拍DV的台北主題獎徵件活動,
幫其錯誤的文化活動背書,是為剝第三層皮 我們深信人民所觀看影像,會影響其對於所處世界的
認識與了解。
據此,我們想要釐清一個觀念,那就是「政府補助經費的影展,並不表是影展就是政府的」,北
市文化局不得拿影展為政策背書;同時在策展的過程中,更應該開放公民參與。同時我們也想呼籲
台北市的公民都應該要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文化公民權。
文章引用自:
http://www.peopo.org/curiosity/post/4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