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花了130億以上的經費辦理國際花卉博覽會,但很多人批評它浪費而且規劃不良。台北市政府和相關單位提出了一些數字要證明他們的花費並不多,而且有很大的效益。數字是很好的辯護工具,也是很好的批評工具,但大量運用數字的統計學家常說一句話:「數字不會騙人,不過騙子製造出數字」。換言之,數字看起來雖然很明確,但數字編算出來的過程其實有很多花樣可玩,因此有很多數字其實是造出來誤導人民的。若不願被誤導,就必須更深入瞭解數字背後的編算方法和假設,才不會被數字所欺騙,甚至可以由數字和其編製方法逆向去觀察到底是誰想騙人。
花博有沒有浪費錢?花博營運總部拿出一項數字來說沒有。據聯合報(7月30日)報導,花博總部說用活動日期來平均,高雄世運平均每日花費9.55億元,而台北聽奧每日5.19億元,花博171天每天只要0.56億元。由此看來花博似乎還很節省。然而帳當然不能這樣算,世運和聽奧都不是只有那幾天的活動而已,它們大部分的錢是花在場館的建設,而這些大運動場和其他設施在會後都要留下來使用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是一種投資或資本支出,因此不能把成本都算在那才幾天的運動會上。反觀花博會後要留下什麼呢?不只幾乎沒有,為了花博而做的建設大多要拆掉,因花博而被毀壞和佔用的公園和道路等設施還要花錢恢復原狀。所以花博總部這項數字,就像典型騙子製造數字,數字沒錯,但並不代表編製數字者所說的那種含意。
我小時候聽過一個笑話,有個人去訪問他的親家,快吃飯時親家對他說,您今天來我家到現在,我已經花掉了這幾個月的收入。這人大吃一驚,想不到親家這麼舖張招待他,就問說怎麼會花那麼多錢。結果親家說,早上買了一頭牛。買一頭牛和來訪的客人何干,怎可算到客人頭上?而台北市政府就是把要用百年的運動場全算在幾天的世運和聽奧之上,然後說花博比較省錢,實在豈有此理。
和上述聯合報的報導同一天,中國時報也報了另一個大概也是由市政府提供的數字。這數字是每公頃每參觀人次平均的成本,也就是拿總成本除以會場總面積再除以總參觀人次,而把它稱為經費密度。結果花博為13元,上海世博51.07元,大阪花與綠博覽會35.17元。看來台北花博不只沒有浪費,反而超級節省,其他國家那些主辦單位似乎都該移送司法機關調查看是否有貪污。
但這種數字一樣很可能誤導人。它完全沒能比較這些展覽有多好,對參觀的人有多少價值。試問搭幾個棚子擺上花卉的展覽成本,能和蓋一棟大建築裝上最新科技產品的展覽成本相比嗎?要這麼比,那政府大概該先計算一下上海世博台灣館每公頃每參觀人次花多少錢,看外貿協會有沒有亂花錢。要這樣比,台北市乾脆辦個草皮博覽會,把擎天崗的草坪都劃進來,保證成本可以更低。台北市政府也可以(說不定有)把基隆河面也劃入花博面積範圍,那每公頃每人的成本就可以更低。
我沒閒工夫去查外國那些展覽的成本包括那些項目,但很可能包括土地的取得和開發成本,台北花博卻沒有這項成本。而這差別並不表示台北花博最節省,而是最差勁。國外大型展覽通常附有帶動一個新地區發展的作用,所以場地多為新開發,而展覽之後當地就多了一個公園或新開發區。大阪的世博和花與綠博覽會的場地,現在都成為名勝。但台北花博花了這麼多錢不只沒有藉機帶動新的城市發展,反而毀掉原有的建設。外國辦花卉展如大阪花與綠博覽會之後是多了一個大公園,台北花博是把一些既有的公園毀掉改做花博會場,所以花博還沒辦台北市就先少了五個公園(圓山、美術、新生、大佳河濱,以及兒童樂園)。這樣運用既有的公園就省掉土地開發成本,表面上可使成本降低,實際上卻少了一個未來的大公園,而公園原有設施和花木被毀掉,道路如酒泉街被挖掉,都是資源嚴重的浪費,未來又要花錢花時間重建,這種浪費資源的做法不只違背花博節能減碳的口號,也低估了花博的成本以及外國展覽會在會後留下的效益,所以市政府所用的這個數字指標,根本是沒用而會誤導人民的指標。
台北市政府也估計說花博的效益高達168億元以上(真厲害,恰好「一路發」),以表示花博即使花很多錢,整體還是有利的。但姑且不論市政府並未估計前述現有公園道路被拆或不能使用所造成的成本,市府這項利益的估計只要看其中一項就知道有問題。媒體報導說,中華經濟研究院估計,花博總計可以創造六萬三千個工作機會。若以市政府所說的95.5億元總經費來算,這是個偉大的成就。去年政府發了八百多億的消費券,聲稱可以增加國民所得0.66%,大約也就是增加六萬多個就業機會。但結果政府自己都承認實際效果小很多。而台北市的花博只用不到八分之一的經費當然也可創造六萬多個就業機會,馬政府的財經部門真的比北市府差那麼多嗎?還是台北市政府在吹噓數字時的膽子比財經部門大了八倍以上?
就算花博所有其他東西都不買,所有經費都用基本工資雇用勞工,一共也雇用不到六萬人一年。對政府支出效益的其他估計也顯示,支出增加一千多億才能使國內生產毛額增加1%或增加十萬個就業。花博竟然花不到一百億就可增加六萬多個就業,其原因若不是亂吹牛,就是用了錯誤的定義,例如只來工作一天也算創造一個工作機會,而不是工作一年才算一個工作機會。而若要這樣錯誤的定義,市政府可以辦個拔草大會,每個人來拔兩小時給五百元,則只要花三千萬元就可以創造六萬個工作機會,比花博還厲害。政府若用這種錯誤的資料和定義來宣傳,實在應該向人民道歉。
130億是很多錢,嘉義縣長說嘉義全年的預算才160億元。國人正在歡慶曾雅妮得到英國女子高爾夫公開賽的冠軍,但她曾爭取世界女子職業高爾夫球協會(LPGA)的公開賽來台設站,所需經費只要兩億,馬政府卻以沒錢為理由而斷然拒絕。而花博的經費只要利息就夠我國每年都辦這個世界級的高爾夫球賽。馬總統拒絕曾雅妮的建議時還說,那經費可辦十幾場慢跑。照這樣換算,花博的經費可辦一千場以上的慢跑。這經費也大約可供十萬個窮學生十年的午餐。
就算都不管這些數字,任何事情是否花太多錢還有另一個簡單的標準,就是同樣這件事能否用更節約的方法辦到。外國花博之後多了一個公園,我們卻花博之前就先毀了五個公園。光這種把既有設施打掉,半年後又要把花博打掉再重做原有設施的做法,就十足是暴殄天物的浪費方式,我每次經過花博的工地,都想掉眼淚。
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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