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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7日

090517雙溪河域治理工作坊階段性成果--河川會議

雙溪河域治理白皮書(建制中)
一、前言
雙溪河流域歷經民國九十年、九十三年的納莉、納坦風災,帶來雙溪鄉內嚴重水患,對鄉民生命財產安全產生重大威脅,水利署十河局於是編列經費,開始對幾個重大災害點進行緊急工程,台北縣政府亦跟進執行雙溪河流域的總體治水規劃。

對於公部門投入經費解決水患問題,地方居民表示絕對的認同與歡迎。但目前居民(雙溪鄉、貢寮鄉)眼見十河局以築堤防、做護坡方式來整治河川,質疑這樣的工程不但無法解決水患,更將破壞地方自然生態環境與發展資源,阻礙地方發展,對整體流域將產生嚴重的災害,於是主動形成地方組織與十河局對話,提供在地經驗給十河局參考,希望能暫緩施工、修改規劃內容。
二、啟動在地機制
居民主張雙溪河淹水的根源在於之前的諸多不當建設與任意在溪中拋棄砂石所致,所以反對以築堤防及護坡方式治水,提出「涵水、廢土移走、疏淤、洪氾」等治水建議。經聯合國水利專家李鴻源(前台北縣政府副縣長)與台北縣政府水利局長親至現場會勘瞭解規劃內容與地方意見後,均表示應重新規劃,但十河局未開啟地方參與機制,維持既有規劃施作,因此水患治理聯盟與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偕同地方居民辦理「雙溪河流域願景工作坊」,啟動在地行動機制。

工作坊是由居民與民間社團所組成,要求政府改變過去的說明會形式,建立正確的可以對話的機制。內容將探討地方發展願景、水患的成因與解決方式、與公部門協商之行動方案,辦理三次並邀請十河局、台北縣政府水利局等相關單位列席。

三、河域治理的主張
(一)為什麼為淹水?
我們觀察這二十年間雙溪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過去不曾有這樣嚴重的災害,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才發現原來以下幾點,是造成問題的原因!
1、不當政策
雙溪過去是個富饒的農村,農作肥美,隨處都有水稻田,並盛產大黃瓜、桂竹筍、冬瓜等作物。在政府推行廢耕政策之前,雙溪的雨水就很多很大了,但很溫和未曾有像這幾年的凶猛大水。我們認為廢耕政策讓許多水稻田消失,致使雙溪河流域土地保水率降低,是導致雙溪一連串水患問題的根本原因。

2、不當建設
民國八十五年起,雙溪開始進行北迴鐵路電氣化與福基公路兩項重大建設,這是加劇雙溪河流域水患的第二大問題!這兩大建設皆未尊重原有水文,粗暴的與河爭地,破壞原有水流路徑及土地自然洪泛調節機制,而形成中下游排洪不及向上回流,上游淹水的荒謬景象!此外,近二十年間河道逐段水泥化的趨勢,也讓河道漸漸失去調節水文的功能。

3、淤積與土方
上游水土保持功能失調,造成中下游淤積嚴重;雙溪過去因礦業所留下的礦渣在河道上形成一座「廢渣山」;鄉村幅員遼闊管理不易,有多處河道長期被工程業者違法傾倒廢土,以上三點亦是水文改變的原因。

(二)怎麼來治水?
改變生活就改變了生態,改變地景型態就改變了生活;雙溪只需要解決問題,不用改變。
1、雙溪治水的重要思維:涵水、廢土移走、疏淤、洪氾
水來了不是要讓他趕快排掉,而是要讓水被涵養在土地裡,才會養成一個富饒的土地。雙溪需要的是做好水土保持、順應水文恢復自然調節機制、確實疏淤(而不是只帶走石頭留下沙土)。
2、立即檢討不當建設
目前鐵路與福基公路都是與水爭地的不當建設,主管機關應立即檢討、恢復自然調節機制。
3、管理機制
未來地方要發展河川保護巡守機制,防止違法廢土傾倒入河道。
4、地方參與機制
任何建設一不注意都有可能改變自然紋理,導致天災人禍發生。所以未來公部門投入地方建設,應有地方參與機制,於規劃初期即廣納地方經驗與建議,避免不當建設繼續發生。

(三)「瘦田賢吸水」,傳承的在地智慧
牡丹溪出金,坪林溪出銀,雙溪是北縣、基隆的水源頭。過去曾有數萬居住人口的盛況,而今僅剩九千多人,相關地方產業也等比變少,如梯田、茶園已減少許多。以前暴雨要經過一、兩個小時水才會暴漲,且上游土壤被大雨沖入梯田茶園裡,而不會沖進河道,讓雙溪田地一直都有沃土,水涵養在土地裡要三、五天才流入河裡,正是「瘦田賢吸水」,這才是真正能治水的概念。現在大雨一來立刻暴漲,幾天不下雨又面臨乾旱。
溪水走的地方不應該封起來,要還給水。納莉、納坦颱風之前水患都沒有那麼嚴重,為什麼?是什麼加劇雙溪水患?民國八十五年以後坪林溪上游開始水溝化、興建兒童樂園、漆彈場….等建設,颱風是八十九年的事,現在還依據八十五年的河川治理線來做整治計畫。新的河川治理線正在檢討,應等檢討做完才做規劃。而河川治理線檢討速度太慢。這樣的治水規劃是不是有問題?!
大石頭可自然淘砂,但是長期都被拿來做生態工法的石籠,讓河道裡只剩沙,改變生態來做「生態工法」,讓很多原生的潭都不見了,是不是本末倒置?!很感嘆雙溪真是「多工程、多淹水、多諷刺!」

(四)願景
長輩們的記憶裡,雙溪是個物產豐饒、好山好水的地方,是台北基隆的水源頭。雙溪河的事不只是雙溪與貢寮人的事,這是大家的事。幾十年來錯誤的政策與建設,讓雙溪走了樣,河流也以同等粗暴來反應的我們的不當。期盼未來的雙溪,能面對過去的錯誤、逐漸改正,例如恢復天然水文、適當的農耕能兼具生活、生產與生態,恢復自然河道等等,建立一個以生產護持生活、生態的生活體系,讓雙溪就像台灣的江南、威尼斯!

四、關鍵問題
(一)筑提防的工程本位,不正視、解決真正問題
我們看到「提防」是十河局在面對雙溪河流域治理的唯一手段,但這真能解決雙溪淹水問題?如果可以,為什麼我們要反對?
雙溪河百年來面臨各種天氣狀況都能自然調節,我們認為雙溪需要的不是人為防範,而是回復原有的自然調節機制。正視過去不當政策、建設對自然調節機制的破壞,並檢討、復原,才是順應自然永續發展的法則。
提防是一種消極阻擋的工具,無法解決災害發生的原因只能阻擋,不但效用有限,甚至會增加問題。內水排放速度、抽水機效率能相信嗎?未來抽水機的大筆養護經費誰出?如果再淤積提防是不是還要加高?都是伴隨提防而來問題。以工程角度看來,築高提技術上並沒有問題,但雙溪將會因為這些提防而毀滅。

(二)「疏淤」是全台灣水利工程的一大騙局
十河局的幾個工程,為什麼老把河道中的土大搬風,卻總還是在河道裡?說是為了達到法令規定的「挖填平衡」,實際上是因為缺乏有效的「廢土政策」,讓疏淤後的土能運離河道。花了錢有做等於沒做,甚至還造成更嚴重的問題!「土沙是最主要的問題,因為水利單位無法解決土方問題,所以只好以工程防範的角度來做規劃」,水利專家都知道這是全台灣的治水工程所面臨的同樣問題,無法解決土方只好蓋提防檔水,將造成土方問題一日無法解決,提防就會越逐越高的惡性循環,這難道不是治水的一大騙局?!

(三)缺乏地方經驗及參與
公部門投入經費解決雙溪水患,但居民卻無奈的說這是「雙溪人的福報、雙溪人的業!」。規劃初期未廣納地方經驗作為規劃參考,而做出不符地方需求的規劃。當居民看到堤防工程才知道水利單位將堤防作為唯一手段,大感事態嚴重,而提出「疏淤洪泛」構想主動與水利單位溝通,期望能變更設計,並希望藉由水利專業來瞭解「洪泛」與「提防」兩種不同概念所產生的治水效益與風險,再來作分析判斷。治水工程既是為地方而做,怎少的了地方參與規劃與決定的過程?

五、解決問題的方法
在雙溪治水議題裡,我們發現治水不只是怎麼阻擋、快速排走的問題,而是如何讓水回到自然機制,與人共生的工作,對居民而言更是攸關生活、生產與地方永續發展的事。所以對應到公部門,治水議題若只交給水利部門則永遠無法解決問題,而需跨單位的合作,配合行政協調、軟體機制,不能只挑簡單的做,永遠在築提防。
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即是與公路、鐵路主管機關協調,恢復過去被建設所破壞的調節機制;突破不當的政策,讓河道裡違法傾倒的廢土、廢渣山應運離河道、還路給水;將水泥化的河道復原成天然河道、上游以適度的農作機制(例如水田)來促進保水。這樣一來我們真的還需要花上億元來做提防嗎?

六、小結
「福心宮的十幾戶人家將花一億進行築堤的工程,高的堤防結合寬的土堤將環繞社區一圈,阻擋了一面的洪水來襲,卻讓水從另ㄧ側漫過來,於是堤防將不是擋水淹進社區,而是當大水漫來時阻擋排水的設施。對岸的聚落則將接受更多而快的洪水衝擊,河的下游呢?將接受更大的水的能量的衝擊!」這不是雙溪特有,而是台灣普遍對帶野溪的工程方式。
第二次的工作坊主要在第一次工作坊所建構的討論框架下,進行內容的填充。討論過程中,主要是藉由在地經驗與專業提問進行辯證,一方面讓居民逐漸建構有關於雙溪河域治理的整體的討論模式,讓談論可以對焦;因此,可以引出居民的在地經驗,以描述真實的問題與行動的訴求。
除此之外,在與官員與規劃單位的對話過程中,越發看到「專業性」的失落。承辦人員的不願意修改,一定要找到長官來翻案就有可能,最後專業在「官大學問好」場域中也只能流於民粹式的回應,這樣的情況,不只是政府失能也是專業的失落。
隨著居民的質疑所啟動的「抗爭」往往一系列的荒謬劇就上場,這一陣子根據幾位參與會勘的水利署、縣政府官員與規劃者的看法,「如果是以第三者角色來看,雙溪的問題在於大量的廢煤渣佔據河道,是淤積所造成的問題」。這是一種「黑色喜劇」式的對話,也就是說官員不是來解決真實的淹水問題,而是去做一些東西,而不管目的。就像我問了規劃公司,現在如果加高堤防,可是繼續淤沙之後怎辦,他回答說:「這時候就可以談清淤的手段」。是這樣嗎?
這樣的講法令人不解,對於居民而言河域治理的目的是解決河水氾濫的問題,但是對於官員與規劃者而言,總是有一種盲點,工作的目的在於做一個合理的設計,可不可以解決問題並不是重點。
回過來看,藉由過程中的交涉,居民越發知道自己的力量與可能性,藉由工作坊的參與與整理,居民的在地經驗與對於河域治理的認識不再是片斷,從經驗所出發的提案不再是零星意見。
第三次的工作坊,將完成一本「白皮書式」的文件,作為與政府部分對話的依據。政府作為之前先認知讀讀,不要再出錯了!它記錄了居民長時間所累積的經驗與智慧,彙整了居民所看到的淹水的關鍵問題,以及到處請教專家所獲得的提案建議。

2009年5月12日

090513「失控的都市容積」座談會

「都市計畫法第83-1條」修訂通過學術界與專業界的擔憂與質疑
立法院於九十八年一月七日修正公布「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修訂案」,未來容積移轉得以「折繳代金」方式辦理,意即建商只要繳錢給政府,就可以蓋高樓。此法通過後讓都市計畫學界大嘆荒謬,都市計畫法已然名存實亡!

都市計畫法意在保障都市之安全、衛生、便利、舒適、環保等公共利益,並以容積率為管制手段之一。但83-1條修訂通過後,建商只要繳錢給政府,即可多增加30-40%的容積率,對建商而言無疑是大利多,對政府來說所收之經費更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完全無須付出成本,而實際上所增加的環境負擔,卻是全民買單!舉例而言,原本可蓋20層的大樓可增加到28層(若加上各種獎勵容積甚至可以蓋到40層樓以上!),但附近的公園綠地卻不會增加,道路容量、平均每人停車空間、附近地區之學校空間、上下水道容量、防災空間等一概不會增加,地區內建築及居住人口密度暴增,居住環境品質將劣化,交通服務水準更將隨之降低。都市綠地與防災空間不足、環境的壓迫感、惡劣的交通品質,高樓間相互影響的陽光、風速、空氣對流,都將變成是市民們所必須承受沈重的環境代價。

本修訂案之修訂原意為「增加公共設施開闢之財源並提升開闢速率」,意指政府收取代金後,可用於開闢公共設施,對政府長期缺乏資金開闢公共設施的問題是一大抒解良方。但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黃瑞茂質疑:現行公共設施劃設數量皆未考量因修法而遽增之30-40%開發量,即使區域內公設全部開闢完成,也不足以平衡整體地區環境。就此而言,此修法根本是欺瞞社會,以增加公共設施財源之說法掩人耳目,使容積移轉變成增加政府財源之手段,行圖利特定對象與私相授受之實,棄市民安全與權益於不顧,早已喪失政府存在的必要及正當性。

都市計畫學會楊重信教授更是沈重的提到,「公共設施用地」上原本是沒有容積的,政府居然可以無中生有產生容積來移出,根本就是買空賣空經營無本生意;容積是一種土地發展權,其主要由是社會之努力所創造,理應屬於社會所有,不應淪為政府與特定對象私相授受的工具。容積移轉或是容積銷售變法若不能增進公共利益,而徒衍生嚴重之都市環境惡化問題,那還不如廢除容積移轉以及所有容積獎勵制度!

從都市設計角度來看,此法修訂後都市裡將出現越來越多不合理的高樓,而原本在都市平衡發展下市民能公平分享的陽光、風動、景觀,都將被破壞,未來居住的陽光權,可能要住在高樓的人才能擁有;在都市防災方面,公共設施例如道路、公園綠地,不只是提供交通、休閒使用而已,更是都市防災中的關鍵角色。台灣公共設施本來開闢率就低,此法修訂後都市高樓將快速崛起,過量移入的人口、不足的公共設施,一旦災害來臨根本沒有應變能力。
台灣容積移轉制度原為保障全民共有的古蹟而實施,轉變至今對古蹟的保障幾乎消失,早已喪失立法原意。且從法律觀點來看,本條修訂案甚至有違憲之嫌!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修訂草案之弊病
立法院通過「都市計畫法第83-1條」修訂之後,內政部營建署緊接著配合修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並於九十八年四月份提出修訂草案。然而,都市改革組織認為此草案有以下幾點重大缺失:
一、未明確定義適用折繳代金辦法對象;
二、送出與接受基地範圍過於廣泛,未顧及對等地價與地區容受力;
三、未顧及對私有古蹟、歷史建築之實質補償的保障;
四、代金計算方式與用途定義模糊;
五、未明訂地方政府收取代金後應落實公共設施開闢之辦理原則。

以上的缺失若未於草案中修正,將淪於圖利私人財團、代金效益不彰之情形。尤其在代金計算方面,依目前之草案計算方式渾沌不明,使得代金依不同計算方式有高達五折之落差,且未規範地方政府應於收取代金後限期開闢公共設施。以上兩點給建商及地方政府極大的解釋空間,不得不使人聯想有圖利私人財團之嫌。

容積不當放寬的災害處處!
綜觀都市計畫法83-1修訂及其移轉辦法草案的種種弊病,其實就是變相放寬容積。自台灣實施容積管制至今,財團與政府聯手以各種獎勵、移轉措施為名,巧立名目偷渡利益,早已喪失容積管制維持都市平衡發展的美意,更是變相成為政府與建商私相授受之「合法途徑」,而長期住在都市地區的市民百姓,卻鮮少知道已背負了原不屬於自己應承擔的環境之惡。

列舉以下二則與容積相關的社會新聞: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台北縣蘆洲大囍市社區一場大火,造成十三死、七十一傷慘劇,就是使用了容積獎勵加上周邊公共設施(道路)未開闢所造成的災害,在僅四公尺寬的巷弄中興建了八層樓住宅,住進約二百名住戶,大火發生後消防車因巷弄狹小而無法進入救災。另外在九十六年間,台北市信義商圈旁住宅居民群起抗議,表示區內將興建起超高樓豪宅,原本只能興建十四層樓的土地,因容積移轉將興建二十層樓,引發附近居民不滿,質疑如此大規模容積移入,信義區的交通承受得了嗎?未來消防與公共生活品質難道不會受影響?他們認為台北市都發局不負責任地允許建商大規模移入大量容積,完全不考慮當地生活品質,如果發生高樓大火,消防車開得進來嗎?!

「違章建築般」的容積制度
台灣目前有關容積之法令,大略分為獎勵、移轉、放寬、提高、免計等五種,這些措施都將使一塊土地的容許開發量高於原來都市計劃所允許的法定開發量,但弔詭的是,這些措施卻都分散於不同法令中,脫離都市計畫法管制。依照以上種種措施辦理,建商在原法定容積之外最多還可取得多出一倍以上的容積,例如讓原本可建十四樓的土地,變成可建二十八樓以上,大大降低了土地成本。若以社會公平正義及房產供需平衡角度而論,因政府放寬容積而使建商降低開發成本,建商應有對等回饋社會機制,例如較低的房價、社會住宅等,但卻只見都市房價居高不下,甚至有越炒越高之趨勢。回到政府角度而言,放寬容積的速度遠高於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速度,都將致使都市環境急遽惡化而面臨容受力的崩解。

在容積獎勵範疇內,包含了都市更新獎勵、開放空間獎勵、停車空間獎勵等眾多名目,深入探究才發現許多獎勵措施之荒謬!地方政府雖然以委員會進行把關,但是許多措施早已溢出了委員會可以置喙之處!以「開放空間獎勵」為例,大門深鎖與警衛處處已經宣告獎勵的目的已經蕩然無存!

最近臺北市政府以「台北好好看」為名,獎勵建商在水岸等特定地區開發,並給予容積做為誘因;都市未興建之私有空地環境清理、綠美化,也給與獎勵容積。台北縣獎勵興建「創意建築」即給予10%容積,沒有什麼東西不能獎勵。

綜觀這一連串新容積獎勵措施及都市計畫法第83-1修訂,我們看到政府長期以容積為手段獎勵、交換…等,來完成政府本來應盡的職責,逐漸喪失了發展行政設計與協調的能力。以容積為誘因這種無須支付成本的手段,如同因政府財源困難即以印鈔票的方式抒困,喪失政府存在的必要性與正當性,背後更存在政府與財團間以立法合理化私相授受情事,卻讓全民共同承受環境惡果之實!

專業呼籲:回歸都市計畫保障都市生活品質權利
從法律層面探究,都市計畫法第83-1條修訂違背憲法「立法目的與禁止不當聯結原則」及「折繳代金與比例原則之考量」等問題,立法機關應立即檢討。
都市計畫法主管機關應善盡職責重新檢討容積相關措施,將分散於個別法令之獎勵辦法全面回歸都市計畫法,謹守都市計畫法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促進都市合理發展之立法原意,適度運用容積獎勵、移轉措施,不要把容積制度變成政府的印鈔機,惡果讓全民買單!

090513政府作莊-容積變鈔票-惡果給全民買單記者會

政府作莊-容積變鈔票-惡果給全民買單










2009年5月10日

090422「雙溪河域治理的黑色喜劇!」:第二次工作坊

「福心宮的十幾戶人家將花一億進行築堤的工程,高的堤防結合寬的土堤將環繞社區一圈,阻擋了一面的洪水來襲,卻讓水從另ㄧ側漫過來,於是堤防將不是擋水淹進社區,而是當大水漫來時阻擋排水的設施。對岸的聚落則將接受更多而快的洪水衝擊,河的下游呢?將接受更大的水的能量的衝擊!」這不是雙溪特有,而是台灣普遍對帶野溪的工程方式。

第二次的工作坊主要在第一次工作坊所建構的討論框架下,進行內容的填充。討論過程中,主要是藉由在地經驗與專業提問進行辯證,一方面讓居民逐漸建構有關於雙溪河域治理的整體的討論模式,讓談論可以對焦;因此,可以引出居民的在地經驗,以描述真實的問題與行動的訴求。

除此之外,在與官員與規劃單位的對話過程中,越發看到「專業性」的失落。承辦人員的不願意修改,一定要找到長官來翻案就有可能,最後專業在「官大學問好」場域中也只能流於民粹式的回應,這樣的情況,不只是政府失能也是專業的失落。
隨著居民的質疑所啟動的「抗爭」往往一系列的荒謬劇就上場,這一陣子根據幾位參與會勘的水利署、縣政府官員與規劃者的看法,「如果是以第三者角色來看,雙溪的問題在於大量的廢煤渣佔據河道,是淤積所造成的問題」。這是一種「黑色喜劇」式的對話,也就是說官員不是來解決真實的淹水問題,而是去做一些東西,而不管目的。就像我問了規劃公司,現在如果加高堤防,可是繼續淤沙之後怎辦,他回答說:「這時候就可以談清淤的手段」。是這樣嗎?

這樣的講法令人不解,對於居民而言河域治理的目的是解決河水氾濫的問題,但是對於官員與規劃者而言,總是有一種盲點,工作的目的在於做一個合理的設計,可不可以解決問題並不是重點。

回過來看,藉由過程中的交涉,居民越發知道自己的力量與可能性,藉由工作坊的參與與整理,居民的在地經驗與對於河域治理的認識不再是片斷,從經驗所出發的提案不再是零星意見。期待第三次的工作坊,可以完成一本「白皮書式」的文件,它記錄了居民長時間所累積的經驗與智慧,彙整了居民所看到的淹水的關鍵問題,以及到處請教專家所獲得的提案建議。

090507造一個更好的「客家文化主題公園」!記者會




將閒置的「兒童交通博物館」改造為「客家文化主題公園」,提供客家活動的推廣,並在園區內興建一座跨堤便橋連接河濱公園,達到親水和活絡台北市南區的目的,對促進地方發展和擴大居民遊憩空間有其重要的功用。

壹、不當的規畫與設計
因為住在「客家文化園區」附近居民的關心所引發的社會關懷,逐漸擴大中!過程中,我們藉由要求參與等等的行動,逐漸發現諸多問題;一些執行上的落差卻使得這樣的美意,不斷受到質疑與抗議,其中「跨堤平台」甚至列為是政府重大建設「台北好好看」之列,作為執事單位不可不慎!
主要的問題整理如下:

(一)有關於生態城市的政策如何落實?
依據是政府許多委託案的建議,本園區內因長期低密度的使用,形成一個完整的生態體系,保有一定的生態資源。依據市政府的「生態城市」規畫,本園區是連接蟾蜍山、台北科技大學、台灣大學、寶藏巖、自來水博物館、新店溪河畔等地的「綠手指」與「藍臍帶」的交會地,是台北盆地南區重要的生態廊道。特別是在都市密集發展中,難得的都市中的「生態島嶼」。既有的兒童交通博物館屬於擾動較少的樹林,依據調查有二十五種鳥類出沒,所以擁有豐富的生態資源。
因此關於「客家文化園區」的設計不只是移樹所帶來的疑慮,更是一場生態體系的災難。市政府需要在政策上說明有關於氣候易變下,台北市的永續政策為何?有哪些作為?
(二)自行車道設置的安全問題
居民、學校與家長會所疑慮的是自行車道與學童上下學人行安全的考量,這個部份市政府規劃單位有責任說明清楚,包括目前市政府的自行車道規範如何,關於這個公園中的自行車道的安全考量的構想如何?大區域自行車道的構想如何等等?
在一個沒有整體自行車道架構系統的說明下,如何讓居民可以接受目前的自行車道提案呢?
(三)以園區現行刻意造境「梯田」與「茶園」、大幅移樹的設計方式,將對既有的生態廊道和生物的棲息環境造成莫大的傷害。
「梯田」與「茶園」作為客家意境的塑造可以討論,但是,一樹種種設計不當之處皆以違背客家族群簡約與崇拜自然山川的傳統精神,陷客家文化於不義,而為了梯田與茶園的設置需要移除已經成為生態體系的樹木。
(四)「梯田」與「茶園」的設置更大的問題是需要用電力抽水灌溉,依據建築師與客委會的回答,在夏季的時候,需要使用自來水做為梯田的用水,這將是浪費能源,不符合節能減碳的城市價值觀。
(五)列為「台北好好看」主要工作之ㄧ的「水岸跨堤計畫」將建造一個巨大的平台。堤防上面將設置景觀平台(3200m2)和休憩亭巨大的跨堤水泥景觀平台。依據亞熱帶的氣候,這個平台大多時刻根本無法停留,冬季的寒冷也不易停留。
之外因為所在位置有空氣污染和交通噪音更減少停留的可能性。跨堤景觀平台這一個巨大的水泥面,在夏日更將造成鄰近環境的輻射熱,增加室內的溫度,對於周邊環境並非是一個健康的都市設施。
甚至因為要支撐這個巨大的平台,需要設置水泥基樁。而引起對於捷運設施安全影響的疑慮。

貳、「客家文化公園」替代方案
確認這塊基地在台北生態體系的重要性,具體作法建議如下:
(一)規劃設計前的準備
1、將基地上的生態體系描述在圖面上,包括目前的樹木與生態紀錄(圖一)。
2、將基地上已經水泥化的舖面測繪在圖面上(圖二)。
3、在上述二張圖面提出園區建築行為的生態考量的規範。
4、決定文化園區未來戶外活動與需要內容與規模,參考客委會所提供的設計圖面的註記。建議將「梯田」與「茶園」的內容刪除,以免惹爭議。
(二)整體配置部份
建築物再使用的部份請客委會提出後續經營計畫,將另外討論。本文主要討論客家文化園區的戶外空間部份。
整體園區規劃設計主要是以年度活動為考量,提供一個可以孕育客家文化經驗的活動場合。優先選擇已經水泥化的鋪面作為優先考慮的基地,初步比較客委會所提供的設計圖,目前已經水泥化的部分應該足夠容納主要的活動需求。活動的外圍空間部份可以將樹木留下來,作為觀賞時的遮蔭之用,部分動線部分的植栽可以整理。
(三)自行車道部份
請市政府提供地區性自行車道系統的規劃與規範,基於市民安全與學童上下學安全的考量。作為討論使用。
路線上建議,一條是沿著汀洲路側的自行車道同時可以提供「捷運台電大樓站出口」與金門街方向的居民可以使用。
另一條園區內的自行車道建議利用目前園區內既有之「碰碰車」的基礎設施作為園區內自行車道,在橋孔部份架為棧橋就可以達到跨越堤防的需要(依據客委會所提供的圖面資料,高度與長度沒有問題),高度上可以連結到捷運通風口附近,再接到河堤上。在空間氣氛的塑造上,可以採用輕構造方式形成一條穿梭在樹林間的步道與自行車道結合的設施。這樣可以避免目前的設計需要移除樹木,影響周邊大樓住戶的安寧。

(三)跨堤平台部份
跨堤重要的目的應該是穿越堤防,因此建議設置一個「廊橋式」的堤上暫停休憩設施,這樣可以與周邊環境結合,經營二條跨越堤防之結合自行車道的廊橋,保留既有的大樹,結合穿梭樹叢的環境特色。

參、小結
這是個專業與常識經驗的判斷與討論,而不是族群意識動員的議題,請市政府相關單位展開理性的對話,共同打造一個理想的客家文化園區。

090507移樹----客家文化園區

已經成為生態體系的園區--約有二十五種鳥類出沒
梯田-茶園-自行車道-跨堤平台是移樹的因素

花博會2010主場館-新生公園的今昔

新生公園已經成林的公園-一夕之間全部樹木移光光
不只是移樹的問題-也有關於生態體系的破壞

淡江大橋--選舉年就會升起來


淡水賭城計畫











台北砂石碼頭vs台北港
















2009年5月8日

090513失控的都市容積座談會


國際性金融危機將資本積累過程中被過度吹噓的真實世界泡沫化。這種「衍生性交換制度」也被應用在新的都市開發策略,企圖以憑空創造的容積替代徵收經費,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問題。在立法委員主導下「都市計畫法第83條之ㄧ第二項」明定「容積採購條款」,開發者只要先繳付代金即可等同已採購容積立即進行開發。結果是開發者藉由開發獲得利益,而種種問題留給真正的居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