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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

市民要綠地第二擊! 公有地 永遠留下來@地球日綠市集



市民要綠地第二擊!

公有地 永遠留下來@地球日綠市集
時間:4/23(六) 4/24(日) am10-
地點:台灣歷史博物館前廣場 37號攤位



還記得上次在牯嶺街創意市集,邀請大家一起來寫明信片,提出對城市綠地的想像嗎?
現在,我們有機會一起努力把這份想像實現!

你知道台北好好看系列二,已經綠化的公有地有16塊共10.6公頃嗎?
你知道已經有五塊被都市更新範圍劃定,未來將蓋成大樓嗎?

好好看系列二即將在年底收回,讓我們一起來向政府喊話
讓市民也能參與公有地的規劃使用!
一起來寫明信片,一起來玩吧! 



市民要綠地 第一擊 2010/11/13-11/14  牯嶺街創意市集  活動照片


2011年4月21日

請問郝市長 下個月的鮮花在哪裡? --公民團體要地宣言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大猩猩綠色游擊隊、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水患治理監督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自然步道協會、『揪甘心』TMD台北都會發展研究中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臺北花博即將閉幕結束,花團錦簇的展區也會陸續撤除。我們要問,郝市長說要送給市民與國際友人的鮮花綠意,下個月會在哪裡?
為了花博,市府以「移木接花」的作法,挪用都市計畫中的「公園用地」與移除數以千計樹木做為興建展館之用,要我們體諒這只是配合花博會的臨時設施。但是花博會還沒有結束,便宣布14座展館將全數保留,全然不顧都市計畫公園用地之目的,也無視其對於都市水土涵養與面對氣候異變之必要。
為了花博,市府以「魚目混珠」的方式,以「臨時綠地換容積」的假綠地政策來妝點市容,並公開表示這只是配合花博會的臨時政策。但是花博會還沒有結束,市政府卻又在《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與《台北市景觀自治條例》中將「臨時綠地換容積」納入條文(附件一),企圖藉由虛假的綠地草皮,正當化開發商掠取容積暴利的惡行。
辦完花博,如果只留宣稱環保卻佔據公園用地的場館,以及濫用容積獎勵的錯誤政策,那麼閉幕式裡的鮮花將成最大的諷刺。郝市長與台北市政府,應積極補救這些短視作為所造成的負面傷害,想一想,該留給下一代的是甚麼?就此,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一、    為彌補花博展館所佔用的公園綠地,要求市府應提供相同面積的公有地作為市民公園綠地使用。
二、    反對「臨時綠地換容積」的假公園政策,要求議會應嚴格把關,刪除審議中《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與《台北市景觀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之不當條文內容。
三、    針對已實施「臨時綠地換容積」政策的16塊約10.8公頃公有土地部分,於花博結束後且在未有其它使用計畫開發前,要求市府應承諾繼續維持綠地使用並管理維護之。 (附件二)
四、    公有土地應以公有公用為原則,故此16塊約10.8公頃已完成綠化之公有土地未來開發利用應循此辦理,優先做為公園綠地(補償花博展館佔用)、廣場、公共設施之用。又針對其中部分用地已被地產商「劃入」都市更新,應要求公有土地分回之樓地板面積提供一定比例作為公共使用。針對上述,我們要求市府應公開承諾依此原則盡速進行相關用地檢討。

新聞聯絡人: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施媖之 /0932-658-682  yingchih.shih@gmail.com

附件一 綠地換容積相關條文
草案內容:
「ΔF7: 經主管機關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或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其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對老舊閒置建物或土地進行拆除、綠美化管理、開放空間綠美化等工程,而對提升本市景觀、提供開放空間具有貢獻時,得依主管機關所定之更新單元內老舊閒置建物拆除美化之獎勵容積評定標
準表規定核計應得之獎勵容積。」

臺北市景觀管理自治條例制定草案  11
部分條文節錄:
「本市公共設施完竣地區之建築空地與閒置荒廢之土地、建築物及地上物,其所有權人應善盡管理維護之責。前項所有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並經市政府核准者,市政府得於其嗣後開發建築時酌予容積獎勵:
  於開發建築前,自行提供土地作為綠地,供公眾使用。
  自行拆除建築物或地上物作為綠地,供公眾使用。
  自行提供建築物或地上物作為公益性設施,供公眾使用。」

附件二 系列二公有地ㄧ覽表
編號
位置
使用分區
面積
申請單位
現況/都更
1
中正區羅斯福路3260
商三特(原商二)
431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

2
中正區林森北路27-1
行專
29288
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

3
中正區北平東路5
行專
8180
公共運輸處

4
中正區忠孝西路12
文觀專用區
9156
國有財產局

5
中正區仁愛路128303234
3-2
885
國立台灣大學
89年市府劃定都更地區
98
年劃入都更單元
6
中正區羅斯福路232
商三特(原商二)
497
台北市消防局
98年劃入都更單元
7
中正區北平東路7-1
行專
693
台北市自來水處

8
中山區遼寧街19916
住三
879.76
台北市政府秘書處
98年劃入都更單元
9
中山區林森北路3994057
商四特(原屬商三)
14108
國有財產局

10
中山區八德路21741116
住三
1159
國有財產局

11
大同區承德路三段186
商三特(原住三、住四)
397
自來水事業處
97___劃入都更單元
12
大安區羅斯福路3495153
商三特(原商二)
813.61
國有財產局
95___劃入都更單元
13
文山區羅斯福路6144
商業區
2554
國有財產局

14
萬華區康定路28
商四
1164
公共運輸處

15
松山區慈恩四村(富錦街、民生東路五段27巷、民生東路五段279弄所圍街廓)

7265.88
台北市公園處

16
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6

30957.54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Total
(平方公尺)
108428.79



 
公頃
10.8公頃



l   好好看系列二申請通過案共83件,完成綠美化共70案,總面積18.27公頃。其中申請系列二的公有地共16塊,占總面積約6(10.8公頃),區域遍及中正、中山、大安、文山、松山、萬華區等
l   依都市更新條例27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並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處理之,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七條、第二十八條、第六十六條、預算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八十六條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









2011年4月17日

【好文推薦】 建築的惑星/一時集合場所

【聯合報╱文/李清志】 2011/04/11
東京社區鄰里間,都設置有「一時集合場所」(防災公園)。 李清志/攝影
近日被人們討論最多的公園議題,一是「防災公園」,另一是「假公園」,都是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空間議題。

「防災公園」的思考,當然是因為日本大震災所帶來的刺激。日本長久以來飽受天災侵襲,因此全國居民災難意識十分強烈,關於防災的預備也很積極,特別是在都會地區,基於過去東京大地震與東京大空襲所帶來的嚴重傷害,災害時如何逃生?逃到什麼地方?該有什麼準備?平日就有多次的演練與計畫,所以東京市民、學童,遇到災難發生,都知道該逃往何處。

都市中的公園綠地就成為現成的「防災公園」,不同的鄰里社區居民,被規畫疏散到各自的防災公園,防災公園不單單只是一處開放空間而已,公園內多有逃生補給品與克難生活用具,更重要的是,城市中的「防災公園」在周邊還設置灑水設備,緊急時可以在公園周邊形成一道水幕,保護公園中避難的人們,不至於遭受城市火災的侵襲,整個防災思考非常周密。

東京社區鄰里公園經常可以看到「一時集合場所」的標誌,代表著此處是附近鄰里居民災難發生時的避難空間,不管是大人小孩平常就有演練,都很清楚避難的路線,以及該前往的防災公園地點。事實上,這樣的規畫也讓災難中失散的家人,可以有機會在固定地點找到彼此。
反觀國內對於防災計畫與演練,相較之下顯得毫不重視。日本發生地震後,台北市政府便告訴大家,我們也有「防災公園」(但是卻沒有人知道在哪裡),每個行政區都有一座防災公園(這樣夠嗎?),市民其實想知道的是,到底災難來臨時,我們該逃到哪裡避難?

在社區鄰里間,應該規畫有自己的「一時集合場」(防災公園),讓民眾可以就近避難,並且規畫哪些里鄰居民該逃到哪個「防災公園」,平常就要演練熟悉,災難發生時才可以鎮定地逃生避難。以目前的實際狀況來看,我們的「防災公園」只是計畫上的紙上談兵,而且草率而不實際。誠實地面對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說,我們的「防災公園」計畫根本是作秀用的,很難派上用場!

如果政府單位無法為市民規畫出避難空間,台灣的民眾只好自求多福,自行想辦法研擬自家的避難路線與地點,每一家自己準備好逃生背包,教導孩子災難發生後的逃生路線,以及你們自家的「一時集合場」,最好是每個月進行一次演習,好熟悉路線,災難發生時也比較能夠鎮定應付。過去台灣人對於災難的預防總是漫不經心,但是面對末日般頻繁的天災地變,我們的確應該加強防災意識,或許在未來的災難中,這些準備可以幫助自己及家人存活下來!

 轉錄自UDN聯合新聞網 2011/4/11

2011年4月7日

【好文推薦】以古蹟態度保存華山車站刻不容緩!_ 洪致文

台北市地上原地現存最古老的火車站「華山車站」,面臨台北市政府為了花博的市容門面而將被拆除,引起鐵道迷與文化界的呼籲搶救。文化局曾邀文資委員會勘,認為建築並無保存價值,決定不指定古蹟,也不予登錄歷史建築。雖然文化局在整個處理過程中都是「合法」地照著規定走,但是華山車站的價值不在它的建築形制或者建築語彙,而是在它的「時代意義」。當台北市拆光了所有老車站,而僅存這一棟歷經二次大戰戰火的老站房時,還有什麼理由要拆它只為了市容的「好好看」呢?

看看台北市文化局為了「迎回」流落在彰化台灣民俗村的新北投火車站,還連署發起募款運動,寫著「搶救台北古蹟,有您一份」。這份諷刺的文宣,其實內情是當年台北市拆光了淡水線所有的老火車站,台灣民俗村有心細細拆解搬走才得以倖存。台北市政府現在想要迎回老車站,除了跟市民募款之外,該檢討的不應是當年沒有文化保存的疏忽嗎?現在,眼前就有七十多年歷史的華山車站,卻不知道搶救。讓人不得不懷疑,保護台北古蹟「有沒有文化局一份」呢?

華山車站的歷史,牽動著臺北的鐵道記憶。在1901年8月25日第二代的「台北停車場」開始營業後,原本清代的台北火車站位置,初期被改稱作淡水河岸貨物取扱所,1902年後改稱大稻埕乘降場、乘車場,直到1915年8月起停辦客運,改由新設的北門乘降場(1923年廢止)取代。可說是台灣鐵道「源頭」的大稻埕驛,在1915年客運停辦後,便一直維持著貨運業務,直到1937年12月這項業務轉由新設的樺山驛取代而正式走入歷史。

樺山驛就是後來的華山車站,它的名稱由來,乃其位置位於樺山町,亦即為了紀念日本領台第一任的樺山總督而得名。這個貨車場,一直使用到臺北鐵路地下化時才廢止,相關的鐵道遺跡與鐵道場站,因部分區域變為地下化的隧道出口之故也隨即拆除。最後殘存的一些設施,則在2009~2010年陸續拆毀,例如華山車站的臺北地上最後僅存蒸汽火車加水煤台,便在2009年中被拆。

至於華山車站本身,原本也在拆除的危機中。因為當時已有七十二年歷史,建於1937年的華山車站,被臺北市文化局認定未達古蹟與歷史建築指定標準,所以只要「整體規劃時,請規劃單位將華山車站的歷史元素(如鐵軌、月台)等意象,納入設計考量,以展現本區之歷史意義」即可。這樣的決議,便可能會葬送台北市目前地上唯一原址現存,歷史最悠久的一座火車站!

依照文建會出版的「臺灣中小經典車站建築圖集」中指出,華山車站為近世樣式建築,因此和其他近世樣式的客運車站相同,皆使用磁磚貼附外牆,以洗石子裝修部分細部及線腳。但由於該站為貨運辦公室,因此建築設計簡單樸素,除了雨庇略有加強水平線條的效果外,並無明顯的建築風格語彙之出現。但這卻無損於這棟建築,是台北市現存最後處於原地的最古老火車站!

所以,台北市文化局若只用建築外觀去評斷文化價值,因產業建築未必有傲人與驚人的建築設計,便可能忽視它的存在意義。特別是此車站已經是台北市唯一歷經二次大戰戰火而仍存在的車站建築,怎麼看都應當是有保存的價值才對。

台北市文化局可能在審查時疏忽了一件事,台北因為都市發展且早年缺乏遠見的關係,幾乎拆掉所有的老火車站,這是台北市民的悲哀!唯一還留的淡水線新北投車站,是拆解後送去彰化的台灣民俗村保存。台北市想要搬回來,人家還不一定願意鬆手。所以,現在北市內真的「現存」,且「原地」存在的火車站中,華山車站這一棟是最老的。但因為臺北市文化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15條、臺北市市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作業要點以及臺北市歷史建築登錄及廢止審查作業要點籌組專案小組,於2009年4月9日辦理「舊台鐵華山站文化資產價值專案小組鑑定會勘」之結論為:
一、 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
二、 未來本區進行整體規劃時,請規劃單位將華山車站的歷史元素(如鐵軌、月台)等意象,納入設計考量,以展現本區之歷史意義。

市府認為,「華山車站」業已依據相關法令程序完成審查作業。因此,在市府掌控下獲得古蹟或者歷史建築地位之機會可說相當渺茫。這樣的結果,其實因為有台汽北站的前車之鑑,未來的保存實在令人擔憂。因為,即將百年的原台汽北站老建築,雖是臺北後站附近現存唯一即將百年的貨運倉庫產業遺跡,文化局一開始雖列為歷史建築,但在業主要求開發的商業考量下,還是被文化局解除歷史建築指定,恐將在完全無文資法的保護下被拆除變為商業大樓。

其實,臺北市在鐵路地下化後,這十年來鐵道文化遺產快速被剷除,市政府文化局在「專業」考量下配合都發局的「政策」,一一抹去臺北人的鐵道記憶,而這二年來更是加快速度地毀滅。每次碰到鐵道相關遺構時,文化局總是強調在「程序完備的專業考量」下,不列古蹟也不設為歷史建築,僅憑都發局的口頭承諾,未來會保存並加強「鐵道意象」。類似的作為與承諾,日前又在松山菸廠第一至五號倉庫,靠近原本縱貫線側的貨運月台重演。為了都發局的道路開闢,菸廠內重要的鐵道運輸月台,竟被硬生生削去,鐵道與枕木散落一旁,同樣的承諾是:「未來會注意鐵道意象的塑造」。

臺北市民可以看看市府前幾年做出來,在北市太原路口的後站鐵道懷舊廣場是怎樣的「鐵道意象」。老臺北人都知道,後車站的月台原本是第三月台,停駛時則因月台增建而一路退為第六月台。這個市府造出來的「鐵道意象」,居然搞成一個第二與第三月台的怪胎,而擺放的火車,居然是從花東線搬來的山寨版車廂。沒有歷史考據,也不重視真正的庶民記憶,做出來的鐵道意象,就是一種菁英的文化「懷舊想像」。

臺北市府最自豪的剝皮寮歷史街區,正是這種意象塑造最經典的代表。市府將原本的住民趕走,再把老街用文化菁英觀點,包裝成新的歷史街區,塑造成「新的古蹟」。這樣的概念,其實與庶民記憶差距甚遠。如果臺北市文化局真的要重建臺北的鐵道意象,不妨熟記馬總統競選時對於鐵道文化的政見承諾:「鐵路文化資產是許多個人以及社會共同的回憶;一個城市或國家的深度,取決於他們面對這些回憶的態度」。如果,以荒謬的想像去塑造鐵道意象,那還不如把美好的印象留在記憶中。不過,歷史將永遠會記得,是哪個市長任內毀掉這些城市的鐵道記憶與古蹟。

(本文為2009年六月華山車站拆除事件時所作
後續延伸閱讀:華山車站變成這種OOXX的樣子 )


作者:洪致文(鐵道研究者、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系副教授)
個人部落格: 飛行場測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