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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9日

徐州路老樹不能少 北市樹保會決定專案審議




環境資訊中心2009年11月2日台北訊,黃慧珊報導



北市徐州路10號老樹保護案,上週五(30日)樹保會正式進行審議後決定一週內成立專案小組釐清爭議,目前建商仍不可移樹。東門護樹志工隊、台大學生會、綠黨、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荒野保護協會等團體前往市府召開記者會,籲請樹保會將徐州路上一百多棵樹木指定保留,維護台北市重要的文化資產與都市意象。

台大學生會長傅偉哲表示,徐州路上有台大醫院、社科院、公衛學院及許多學生宿舍,超過2000名台大師生在此生活,他們絕對也是徐州路上的「居民」,該條道路上任何樹的變動都需要經過居民同意才合法。傅偉哲說,徐州路老樹的記意已根植在一代又一代的台大人心中。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執行秘書陳依雯說,徐州路綠色隧道是台北市重要都市意象;但都市意象並非政府所「建設」出來的,而是隨時間深植於市民記憶裡的。政府若無法保住老樹,就沒有資格談論都市意象。









陳依雯呼籲台北市都發局要有積極作為應對國有財產局賤賣台北市土地問題。陳依雯說,「都發局可以使用行政授權(劃地)或出面協調即可解決問題,但目前只看見他們在會議上踢皮球的態度。」她建議將引起爭議的徐州路10號人行道劃為「法定建築空地」限制開發使用。如此不需大費周章地變更道路用地,也無須多花納稅人血汗錢徵收土地,是一套多贏方案。
陳依雯也呼籲都發局應該通盤檢討都市計畫。她說,從日式宿舍到松菸巨蛋,台北市已喪失太多珍貴都市意象,針對老樹保存應規劃統一制度,否則每次有開發案就要移一次樹,「台北只是徒增悲傷的意象罷了」。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徐州路上所有行道樹應劃為保護樹木。潘翰聲說,依據台北市樹木保護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珍稀或具生態、生物、地理及區域人文歷史、文化代表性之樹木,包括群體樹林、綠籬、蔓藤等,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故37個連署團體希望爭取樹委會支持,「全區保留」這些具有區域歷史代表性的生態文化資產。
潘翰聲表示,上屆樹保會的作為,已讓松山菸廠珍貴老樹群枉死,他呼籲樹保會不要成為「移植技術討論會」。他說,若是如果徐州路劃為保護樹木區,將是本屆樹委會留給台北市最珍貴的禮物。



最後,樹保會宣佈於一週內成立專案小組,待釐清爭議後再決定,在此之前建商仍不可移樹。
截至10月30日為止,共有41個團體、近3000人連署搶救老樹。潘翰聲說,國有財產局擅自拍賣市府所管理之人行道公共用財產,有否違反國有財產法28條不得處分之規定,會是未來持續關注焦點。



文章引用自:環境資訊中心http://e-info.org.tw/node/4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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