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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4日

弱勢居無定所 台灣社會住宅比率不到1% 遠落後世界

弱勢居無定所 社會住宅不足
2010-10-03 23:14 作者:游婉琪 原文出處: 台灣立報

面對高房價時代,民眾該如何安居?老人福利聯盟、勵馨基金會、崔媽媽基金會等團體組成「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在世界人居日前夕與聯合國同步發聲,呼籲政府盡速提高社會住宅比例。

聯合國自1985年起將每年10月的第一個星期一訂為「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促使各國政府和人民意識到擁有安全住所是基本人權。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高房價是台灣民怨之首,舉凡遊民、低收入者、身心障礙人士與 家暴性侵害者,在住宅市場飽受「買不起」、「租不起」、「住不了」的多重困境,政府卻沒意識到民眾的居住人權,放任投資客炒作房價。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陳美鈴表示,台灣住宅嚴重商品化,多數民眾對於「社會住宅」理念不夠了解,早期國宅更有如貧民窟,居住在裡面的民眾被貼上負面標籤。

土地淪為賺錢工具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主張,社會住宅應「只租不賣」,以低於市場租價甚至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或弱勢對象。讓一輩子都買不起房屋的「絕對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能有永續的社會住宅安居;讓「相對經濟弱勢者」如新婚夫妻、外出工作年輕人能有中繼的社會住宅,暫時解決居住問題。

陳美鈴指出,台灣社會住宅比例僅有0.08%,遠遠落後荷蘭34%、英國20%、新加坡8.7%等。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呼籲政府應加速提高社會住宅比例,照顧弱勢族群更能抑制房價,讓一般民眾在高房價時代能免於無殼蝸牛的命運。

許多地段較佳地區國宅會釋出部分名額開放民眾抽籤,隨著地價水漲船高,國宅持有人拋售國宅賺取價差。陳美鈴表示,土地是人民的公共資產,都會區土地取得不易,政府應扮演土地守護者而非敗家子。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傳統華人社會認為「有土斯有財」,早期規畫國宅政策時,考量到民眾成家立業非得要有自有住宅觀念,規畫國宅售出。

然而,政府對低收入戶資格認定嚴格,參與抽籤國宅的資格門檻卻很寬鬆,造成「國宅六合彩」現象,政府低於建商的土地開發成本價差落入並非弱勢的民眾身上。

城巿遊民 處境不堪
台 灣至今尚未制定住宅法,租賃市場更毫無秩序可言,綠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宋佳倫表示,萬華區曾經有位遊民,每週僅有1500元收入,想要找尋遮風避雨住所, 卻因遊民身分遭拒。呂秉怡說,曾經有位高齡80幾歲的獨居老人,看屋時為了避免房東拒絕,刻意將白髮染黑。他表示,許多房東擔心將房屋租給遊民或獨居老 人,一旦發生意外,將導致房子租不出去。

宋佳倫表示,城市中的遊民處境越來越難堪,如火如荼進行的都市更新,掌權者卻從未替這些「票房毒藥」著想,一心只想把遊民趕到看不見的地方,讓人難以想像他們該何去何從。

呂秉怡表示,除了提供社會住宅,政府應提供租賃業者相關後盾,如將房屋租給老年人,衛生署會定期派人免費提供健康檢查、社工員定期訪視,讓房東免於後顧之憂。

陳美鈴也建議,台灣空屋率高達17.6%,預估有百萬戶空屋未使用。為有助於社會住宅政策落實,政府可採取對空屋持有人課以「空屋稅」,或提供弱勢租金補貼獎勵,釋出位置和品質良好的空屋,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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