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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6日

台北市政府淪為樹木殺手?

公民行動影音記錄資料庫

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於23日上午召開「樹木移植研討會」,引發民間團體質疑為何是「樹木移植研討會」而非「樹木保護研討會」?除當場抬出枯死老樹抗議台北樹保失靈外,更要求北市府修正樹保機制,先把護樹做好再來談移樹。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表示:民間團體肯定市府花心思提升樹木存活率,但是大家更想問台北市政府:為什麼不是保護長得好好的樹,卻老是要樹木搬家?難道確保存活率就不會對樹木本身、土地,原有生態、市民情感造成傷害嗎?樹不是不能移,若是為了生態原因而策略性移除早年不當種植的外來種,並替換地區性原生種時,此時來討論如何提升移樹技術就很有意義。但現在大部分情況未必是移樹的技術問題,而常是公燈處監督移樹不力,粗暴移完的樹木枯死居多,導致台北移樹就等於砍樹。所以如果政府缺乏根本的護樹心態,卻只顧著討論表面的移樹技術,就是本末倒置、模糊焦點。

都市改革組織理事孫啟榕表示:民92年台北市政府「為保護具有保存價值之樹木及其生長環境,維護都市自然文化景觀及綠色資源,並健全都市生態」,特制定「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是全台灣第一個樹保條例。十年來雖已完成台北市的老樹調查與許多審議工作,但是碰到政策干預時,常使樹保條例無法發揮積極作用,反而變成官方背書的「可砍樹證明」,只要不是認列「受保護樹木」的樹都可以被任意移植,樹保條例已經喪失應有的精神和作用!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表示:台北近年來發生太多令人痛心的「城市樹木滅門事件簿」!例如天母磺溪砍一棵受保護老樹只罰五萬,等於宣告以後繳錢就可以砍老樹。而市政府在松菸大巨蛋及廣慈博愛院二案建立了「可以先移樹再做環評」的惡例,讓砍樹移樹等整地行為都不算在施工範圍以規避環評。還有台北市客家文化公園移樹種稻已經夠荒謬,最近文化局還把園區內有蚊子館的責任推託給護樹的市民,現在又在為自行車道砍樹。而即將開幕的花博不只移樹種花盆,連花盆都枯死,再整批丟掉買新的!這些都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市府的心態有問題。

最後眾團體代表共同提出「台北市樹保條例修正案」,建議所有樹木應以原地保留為原則、放寬樹木保護列管條件、加重違反樹保之罰責。並強調市政府應將護樹機制辦到最好,再來改進移樹技術,才能從整體強化城市生態環境、降低都市熱島效應。


文章轉貼自:苦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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