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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0日

一辯再辯 市府自陷矛盾

自由電子報/焦點新聞2010-9-7 記者黃忠榮/特稿

台北市政府以花博場館屬「臨時建物」來規避環評,既是「臨時建物」,顧名思義就不可能「永久保留」,否則即應依永久建物申辦,依法如有必要則應先做環評,但在外界批評「花博花了一百多億元,什麼都沒有留下」時,市府又說這些臨時建物要永久保存,不只說法、作法前後矛盾,球員兼裁判更難服人心。

試問,一般人或建商,可以先以「臨時建物」過關,等建好了之後,再化臨時為永久嗎?
另外,郝龍斌曾任環保署長,但是,為了辦花博,竟便宜行事,規避環評,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點燈?
花博共有十四個場館,其中六個是所謂的臨時建物,臨時建物原則上使用年限為一年,但根據建築法規定,主管建築機關在直轄市為工務局,市府就根據這個規定,大開免環評的方便之門。

市府曾行文環保署花博是否需環評,環保署花了近一年時間終於回文,但「技巧性」地把球丟回市府,要市府建管處逕依建築法規定認定,不論是建管處或工務局都在市長領導之下,自家人還有什麼好說的,答案當然是「免環評」。

平心而論,政府應以更嚴格的標準自我要求,環評的目的是保護環境、免於破壞,這不正和花博「環保」的宗旨相符嗎?怎麼市府反而想方設法規避環評。

難道花博真的如市民所擔心的:花了一百多億元、什麼也沒留下,市府擔心被看穿,影響年底選票,永久保存臨時建物只是說說而已,撐過選舉再說,市府最好誠實面對市民,若是欺騙,終非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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