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4日電)20100524 16:50:49
北二高走山將滿1個月之際,民氣可用下,在立法院內躺了近10年的地質法草案,今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
地質法其實早在民國93年1月6日,就已經由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但是在時任國民黨籍立委卓伯源等人的連署復議下,最終不了了之,沒法送出立法院。
當年的地質法草案中規定,「經濟部應將有發生地質災害之虞地區,公告為地質敏感區。」這樣的做法引發部分立委擔憂,一旦公布地質敏感區,民眾的房價恐怕會有暴跌的問題,朝野立委都承受了不小的壓力。
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表示,地質法草案立法過程中,受到來自地質敏感區土地開發與土地持有者很大的壓力,北二高走山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後,的確讓地質法立法的速度變快許多。
地質法草案要求經濟部應該公布地質敏感區,雖然對於位於地質敏感區房屋的房價會產生不小的影響,但是如果不公布,恐怕會讓許多不知情的民眾受害,購買到危險的房屋。
以當年汐止林肯大郡所造成28人死亡的慘重災情,如果當時有公布地質敏感區,或許就能夠避免民眾去購屋,逃過家破人亡的悲劇。
對於房屋被公告為地質敏感區內,恐遭到禁建或限建問題,委員會認為,現行都市計畫法有關容積移轉、土地徵收、交換、減免稅,以及依照國土計畫法價購、徵收、獎勵、容積移轉等規定,可以保障土地所有人的權益。
潘孟安說,從國家永續經營的角度來看,公布地質敏感區是一定要做的程序,政府的功能就是要做好防範措施,如果沒有公告地質敏感區,讓民眾買了危險的房屋,那就變成了「政府殺人」了!他強調,公共設施更應該優先公告是否位於地質敏感區。
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表示,地質法初審通過是朝野私底下協商很久、不是偶發的,北二高走山事件後,大家會特別重視公共設施的安全問題,因此他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相關主管機關,應就各級學校、公立醫療院所、公路、橋梁、電廠等重要公共建築或設施,進行評估並完成補強工作。
不過,先前胎死腹中的舊版地質法草案規定,「依法令規定進行土地開發行為者,土地開發申請人應於申請時提出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經審查認定為不應開發者,不得許可該土地開發計畫」,規定較為嚴格。
這次初審通過的地質法草案放寬相關規定,只有土地開發行為基地有「全部或一部位於地質敏感區內者」,才應於申請土地開發前,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已經較93年的法案來得寬鬆,可能也是這次審查受到較小阻力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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