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29 自由電子報〔記者潘杏惠/北縣報導〕
由日勝生公司與台北市捷運局進行的大型聯合開發案「美河市」,1月被監察院提出糾正,數十名地主組成的自救會,昨天由縣議員陳永福陪同召開記者會,抗議整起事件宛如苗栗大埔案翻版。
地主︰徵收未說明開發細節
台北市捷運局則強調,新店機廠聯合開發相關程序均依法執行,且已在多次協議會、說明會上,明確告知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范姓地主說,台北市政府民國80年以興建新店機廠為由,向183名地主徵收私有農地,基地徵收面積2萬多坪,地主每坪得6萬元,88年市政府才公布細部計畫,也未向地主說明參與聯合開發的細節,先徵收後協調的手段,明顯漠視地主權益。
范姓地主表示,3年多前美河市建案開始銷售,地主才發現,實際捷運用地僅佔50%,半數土地全作為建案使用,與當初徵收作為交通事業的性質明顯不符。且今年1月,監察院也對台北縣府、內政部、北市府提出糾正。
范姓地主提及,日勝生公司事後提出回饋社區等補救措施,這只是把地主原應享有的利潤分配給其他社區民眾,而非由地主直接獲得補償。
陳永福認為,財團的建案樓板使用面積高達1萬2000多坪,以目前市價,每坪喊到40萬元,獲利高達300億元,但這些利益卻是從地主身上剝削而來,呼籲市府應盡速與地主協商後續事宜。
捷運局︰依法執行開發程序
捷運局則回應,依規定在民國80、81年多次召開聯合開發協議會,並將徵收計畫書報奉內政部核准,經台北縣政府辦理徵收公告,發放補償費,且依徵收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加4成核計。
捷運局強調,取得作業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且在協議會上已明確告知民眾可選擇參與聯合開發或繼續被徵收的方式,並未影響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且地主撤銷土地徵收訴願案,行政院也在99年5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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